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佳木斯胜恒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陈佳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佳木斯胜恒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陈佳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佳木斯胜恒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陈佳毅公告送达本院(2026)黑0803执1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等法律文书,责令你单位及你本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黑0803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否则予以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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