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玉斌:关于申请执行人武建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黑0183执16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给付申请执行人武建涛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届满后10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尚志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206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