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

庄忠英(210202195711203222):本院执行大连盛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2025)辽0211民初48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11执461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冻结、扣划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法律文书有异议的,于送达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12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