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雅红、李鑫:本院受理长春市吉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雅红、李鑫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辽0504执1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姜雅红、李鑫:本院受理长春市吉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雅红、李鑫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辽0504执1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1月21日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