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世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玉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本院(2019)辽0211民初1294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11执恢24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11执恢2413号执行裁定书,拍卖你名下位于甘井子区盐岛北园12号1单元12层2号房屋。为确定拍卖参考价格,经定向询价,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回复该房屋计税基准价为9000元/平方米,本院将以上述询价结果为基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上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询价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