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新0102执异11号石树林:本院执行申请人于亚丽与被执行人乌鲁木齐市汇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亚丽提出对潘虹,石树林,陈军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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