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永昌:刘海波申请执行曹永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裁定拍卖曹永昌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集贤县烘干塔。现通知你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点到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第四调解室,对拍卖烘干塔进行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参考价值,本院将于2026年2月26日通过执行系统选定评估机构,摇号方式为在名单库中随机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于2026年3月3日上午10时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烘干塔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本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3号,联系电话0469-6136698。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0502执恢235号拍卖裁定书,评估议价通知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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