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802民初15218号
深圳市星盈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少洪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欧力鹏、深圳市星盈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1802民初152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医疗费4169.86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误工费2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源潭法庭第四审判庭/中/非刑事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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