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仲福、王香馥、高敏、鞍山牌牌旺炉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澳和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已经审结,现在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21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钱仲福、王香馥、高敏、鞍山牌牌旺炉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澳和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已经审结,现在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321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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