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0691执异113号 陶立双:本院执行的宗玉宝与陶立双、王全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变更万立国为(2025)黑0691执恢222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0691执异113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黑0691执异113号 陶立双:本院执行的宗玉宝与陶立双、王全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变更万立国为(2025)黑0691执恢222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0691执异113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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