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0122执75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郝卫兴与被执行人张凤琴、郑光银、宁夏佰亿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凤琴、郑光银、宁夏佰亿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郝卫兴申请对被执行人张凤琴、郑光银、宁夏佰亿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清真食品工业园二期富远路11号2号综合楼、2号厂房、4号厂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共用宗地面积为8176.85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拍卖,因流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变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宁夏佰亿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清真食品工业园二期富远路11号2号综合楼、2号厂房、4号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共用宗地面积为8176.85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设施设备。
二、变卖价格:被执行人宁夏佰亿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清真食品工业园二期富远路11号2号综合楼、2号厂房、4号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共用宗地面积为8176.85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设施设备以二拍流拍价格11480000元变卖。
三、变卖期限:2026年1月30日10时至2026年3月31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变卖结束前(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在贺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变卖公告及须知。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3.变卖成交后10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咨询联系电话:
贺兰县人民法院:0951-3803872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395003350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查询。
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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