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居多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百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居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粤0303民初5272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43440.68元及利息3408.17元(利息以243440.68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1月6日);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担保费800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6年3月2日15时在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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