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0102执3066号虞霞: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新疆玮捷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利圣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虞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新0102执3066号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2执3066号书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2执3066号报告财产令及重庆华川土地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重华川估(2025)字第000888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虞霞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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