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辽0304执异142号

(2025)辽0304执异176号

中科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贸融兴控股有限公司、辽宁智科实业有限公司、辽宁中科鞍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正军申请追加中科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贸融兴控股有限公司、辽宁智科实业有限公司为(2025)辽0304执1166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正军与被执行人辽宁中科鞍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304执异142号及(2025)辽0304执异17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异142号)或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异176号)。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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