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月亭: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928民初9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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