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苏、腾冲胡桃里音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杨凡、杨爽、李延宗与被申请人侯苏、被执行人腾冲胡桃里音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三案,本院已审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云0581执异118、119、120号执行异议裁定书。执行异议裁定书内容为:追加被申请人侯苏为(2024)云0581执3145、3146、3147号案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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