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何治安申请宣告何晨辉死亡一案。申请人何治安称,被申请人何晨辉(曾用名何辉,居民身份证号码:42010719830120****)于2020年11月7日晚离家出走,至今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何晨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何晨辉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何晨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何晨辉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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