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渝0102执恢1450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深华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机械设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告如下:对被执行人重庆深华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SC-K600激光蚀刻机一台、手动液压升降叉车一辆、JF-15A螺杆式压缩机一台、LX191025A1-252储气罐二个、2T/H超纯水系统一台/套、8050型镭射切割雕刻机一台、液压叉车一辆、烤箱一个、TS-22A螺杆式空压机一台、TS-15A螺杆式空压机一台依法予以拍卖(具体以现场查封情况为准)。如对拍卖财产主张权利的,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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