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公告

申请人王雷、王红依据遗嘱人王敏、王春华于2016年6月2日所立的公证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王敏、王春华共同所有的位于杭州市后市街119号3单元202室房屋的遗嘱继承公证。相关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处将根据王雷、王红的申请出具公证书。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万潮星汇大厦4幢6楼

联系电话:0571-87822467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2025年12月8日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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