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左梅:本院受理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县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6年1月20日上午 10时2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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