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0102执异256号王波波、陈永江、河北舜晓贸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芦艳丽与乌鲁木齐仁和兴晟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群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宵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聪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波波、陈永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芦艳丽申请追加河北舜晓贸易有限公司、王波波、陈永江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0102执异25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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