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信用卡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及相关合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已将依法享有的下列信用卡账户项下全部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转让给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与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让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并要求各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按照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向新债权人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偿付义务。

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可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清收专用账户账号:224200302

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七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04965844

注:1.本公告附件清单列示截至转让日2024年11月26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由于可能存在的转让日后还款、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费用等按债权债务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发生死亡等情形,请债务人的法定监护人或继承人依法履行偿付义务。特此公告。

出让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信用卡债权明细表(详见PDF文件)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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