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哈尔滨天旭经贸有限公司、王喜龙、王振东:本院受理申请人大连亿立物资经销处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天旭经贸有限公司、本溪华声铸造厂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521执异179号执行异议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大连亿立物资经销处申请追加王喜龙、王振东为被执行人的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5)辽0521执异80号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1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