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新0102执异255号董俊岐:本院执行的董俊春与甘肃盛源菊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俊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董俊春申请追加薛菊香、王代祥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0102执异25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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