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化中、苟中鹏、陶金伟、施倩: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周口亚康建筑机械材料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何化中、苟中鹏、陶金伟、施倩: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周口亚康建筑机械材料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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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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