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882执异41号

朱永湘、黎兰:我院在执行连州市星子镇四方村村民委员会与广东北江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连州市星子镇四方村村民委员会向我院申请追加你们为共同被执行人,本院已受理。因你们去向不明而无法直接送达申请人的申请书副本等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为:依法追加朱永湘、彭府、黎兰、谢欢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对(2023)粤1882民初2589号案件确定的广东北江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特此公告。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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