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洪学令: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区支行与被执行人洪学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渝0113执7774号,本院依法委托重庆海特土地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洪学令所有的重庆市巴南区新市街91号3单元12-5号【权证号:渝(2019)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253395号】号房屋及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的现实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现已做出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43.3万元。如需纸质评估报告可来本院领取,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限双方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如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以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予以委托拍卖。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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