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立英:本院受理翟耀明申请执行苏立英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汇房估字(2025)第091551号评估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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