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685执2818号之六

杜冬梅:关于本院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与杜冬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苏佳房估NT2509110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如下:一、你名下位于海安市李堡镇新建西路58号3幢4-601室及阁楼室不动产估价结果:市场价格为人民币51.3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元整。二、拍卖被执行人杜冬梅名下位于海安市李堡镇新建西路58号3幢4-601室及阁楼室不动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联系人:储俊。联系电话:0513-68332330/68332299。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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