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

隋国堂、大连宝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建发与被执行人隋国堂、大连宝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拍卖裁定、查封裁定、腾退通知及询价报告。查封裁定内容为继续查封被告隋国堂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20号-4-3号房屋。拍卖裁定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隋国堂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20号-4-3号房屋,以拍卖所得偿还相应债务。金普新区税务局作出的询价报告内容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20号-4-3号房屋每平方米4742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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