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中都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李潇潇、深圳市国旺科技有限公司、金华、黄琼博: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诉你(2025)辽0202民初10127号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中都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金华偿还保险赔偿金29876.32元及律师费等;2.金鑫、李潇潇、深圳市国旺科技有限公司、黄琼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8时4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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