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告

涂稳: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湘0104民初296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天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一点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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