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陕0103民初15364号 马宏勃: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八方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陕0103民初153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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