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原告马俊与被告王辉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623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被告王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马俊欠款12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王辉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洋口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如东县人民法院
王辉:原告马俊与被告王辉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623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被告王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马俊欠款12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王辉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洋口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如东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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