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强、梁薇: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袁培立与被执行人哈密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袁培立要求追加唐强、梁薇为伊区劳人仲字(2022)2号仲裁裁决书的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201执异12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复议申请。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哈密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强、梁薇: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袁培立与被执行人哈密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袁培立要求追加唐强、梁薇为伊区劳人仲字(2022)2号仲裁裁决书的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201执异12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复议申请。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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