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秦小妮:原告朱李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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