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于贵:本院受理原告傅汝珍与被告陈于贵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2025)渝0119民初60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出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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