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棉纺织厂:本院受理的案号(2025)渝0117民初9898号原告杨小琴与被告重庆市合川区太和棉纺织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