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选波:本院受理(2025)渝0108民初22515号原告高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邓选波:本院受理(2025)渝0108民初22515号原告高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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