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谢生荣、张伟元、王国斌、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升富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谢生荣、张伟元、王国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渝0104民初9253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5)渝0104民初9253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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