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万立胜、重庆万亿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鑫渝王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赵畔朋与被告万立胜、重庆万亿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渝0113民初23658号。因被告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请: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4238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24238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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