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渝0101民初15529号,张良(公民身份号码430682199605130018):本院受理原告陈刚诉被告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转普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200000元并自2023年11月24日起按LPR利率计算利息给付至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9审判庭(B区)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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