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成守学:本院受理原告程会波与被告成守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渝0113民初21015号。因被告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请: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7436元,并从2020年11月24日起以47436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标准1.5倍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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