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881民初9920号

彭少华、邓清文:本院受理原告张水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直接联系送达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1881民初992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彭少华及邓清文共同偿还借款本金66500元及利息(以66500元本金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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