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685民初8857号 谢海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克续与被告谢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685民初885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27668元及利息【以127668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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