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国强(身份证号码:330323197107223618)、吴建臣(身份证号码:330323197102213621):本院受理原告沈阳瑞码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国强、吴建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为(2025)辽0102民初10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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