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0303民初3809号
李端福:本院受理原告王诗淼诉李端福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303民初38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25)辽0303民初3809号
李端福:本院受理原告王诗淼诉李端福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303民初38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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