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栗志辉与被执行人王继玲、郭汇银、高峰、王继红、宁夏长恒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郭汇智、宁夏喜鹊愉家精品酒店有限公司、刘容风、周立梅一案,现申请人胡建平依据兴庆区人民法院(2017)宁010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和(2017)宁0104执611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与该案栗志辉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现该债权归属于申请人:胡建平。
特此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栗志辉与被执行人王继玲、郭汇银、高峰、王继红、宁夏长恒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郭汇智、宁夏喜鹊愉家精品酒店有限公司、刘容风、周立梅一案,现申请人胡建平依据兴庆区人民法院(2017)宁010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和(2017)宁0104执611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与该案栗志辉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现该债权归属于申请人:胡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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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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