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成、高国利、李红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被告唐成、高国利、李红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18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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