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立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张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宋丽珠、张丽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合立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丽珠、张丽华返还委托费11000元;二、被告张海涛对上述第一项在8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未能送达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4民初7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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